近年,全国都兴起了一股收藏热,许多城市的古董市场十分火爆,如果说是人们生活富裕,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层次提高了,的确是好事。艺术品尤其是一些古董,凝聚了先人或一些大师的智慧和心血,在艺术上有很高的造诣。收藏古董,陶冶情操,研究古董的过程中文化修养也能提高。但是,凡事过犹不及,如果收藏过热,就会出现很多问题。
古玩行里有个行话叫“打眼”,就是看走了眼,买到了赝品,还有一个行话叫“捡漏”,就是用低价买到了好东西,捡了个大便宜,在古玩市场,一夜暴富的故事也不是没有,正是因为这种高回报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艺术品市场,收藏也是越来越热。
正是因为收藏过热,导致问题的出现。从去年到今年的央视3·15两次曝光了虚假鉴定的利益链条,只要给出鉴定费,几十元买的普通瓷器就摇身一变,成了价值20多万的光绪仿品,身价一下就翻了上千倍。如果开鉴定证书,只要多交钱,还可以写成康熙官窑,身价立即变成上百万元。可见,鉴定证书是多么的廉价和随意,更毫无权威可言。
鉴定价格随意定,拍卖假古董也被频频曝光。从著名画家吴冠中的所谓名作《池塘》,到富商谢根荣用零散玉片拼出的“金缕玉衣”,再到“汉代玉凳”,在拍卖公司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中,一件件假古董露出了原型。
而假古董之所以频频出现,拍卖公司往往依仗的就是“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”这张“免死金牌”。同时,拍卖法还规定,拍卖公司有权保护委托人信息,也就意味着拍卖公司可以拒绝提供赝品的来源。因此,拍卖品的真伪鉴定也就变得无足轻重、可有可无了。
有关专家认为,拍卖行都是获得资质的企业,理应具备对拍品真伪的鉴别能力,如果自身不能够辨别,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,凡对拍品不能证明其真伪和合法性来源的,应该给予撤拍,而不能总拿免责条款充当“挡箭牌”。
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主任朱德茂曾表示:“作为拍卖行,不能因为有一个法律上的免责条例,而去对它所要拍的饰品就不加以鉴定,不加以要求,我觉得从将来一个趋势来讲,肯定不会这样去做。它要想做大、做强,做得有信誉,那必须要对它所拍卖的拍品进行严格地鉴定,这样不单对它自己,对来参加拍卖的购买人也是一个信誉的保证。”
鉴定乱象的根本在于制度缺位。正如著名收藏家马未都所言:“二流的制度,好于一流的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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